为使业主在组织发展上更加灵活运用,新增业主注册 7 个单位之续约补充说明 。
若您有任何疑问,欢迎在办公时间致电到 1560711978 QQ:983037 说明:
自 2007/09/01 起,注册业主口数选择,将仅限一个单位、三个单位及七单位,业主可视组织发展的需求,做出更多的选择及创造更高的利润。 一次注册七个单位,系统中组织排列如下图所示: 隔年续约费用及启动有效单位,凡拥有 7 个单位的业主,只需续约前三个单位,即可保留 7 个单位有效之权利。